「14歲以下不能發生性行為」 李佳芬引《民法》轟教育...糗大了 2019/11/11 11:46 留言 分享到 Facebook 分享到 LINE 李佳芬佳芬講堂韓國瑜性行為14歲民法刑法糗性教育教育政治即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