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2年總體檢 5大傳產屋頂光電設置率不到4%

▲▼綠色和平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2年體檢報告。(圖/Greenpeace綠色和平/Jonas Scheu)

▲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2年體檢報告,分析企業規模、用電量、碳排放量極具代表性的5大傳統產業集團:台塑、遠東、中鋼、台玻、統一,在廠區之屋頂光電設置狀況、發電潛力與成本效益。(圖/Greenpeace綠色和平/Jonas Scheu)

記者潘姿吟/綜合報導

綠色和平在2022年底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兩年體檢:五大傳產集團屋頂光電盤查》研究報告,檢視經濟部《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下稱《用電大戶條款》)上路2年的具體成效。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小組表示,此研究根據臺灣日照特性、地狹人稠以及成本考量等綜合因素,聚焦以屋頂型光電作為用電大戶條款上路兩年的體檢項目,分析臺灣企業規模、用電量、碳排放量極具代表性的5大傳統產業集團:台塑、遠東、中鋼、台玻、統一,在廠區之屋頂光電設置狀況、發電潛力與成本效益,研究發現:

一、 條款無法有效推動屋頂光電:五大集團的13家企業中有9家在這2年間,屋頂光電設置 0 成長。此外,除了中鋼外,其餘四大集團屋頂光電設置率低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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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5大集團未開發屋頂面積加總達到將近300萬平方公尺,大於極具爭議的知本濕地光電開發案(約2,260,000平方公尺),約等於148座臺北小巨蛋面積。

▲▼綠色和平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兩年體檢報告。(圖/綠色和平提供)

▲▼5大集團屋頂光電設置狀況比較如上;5大集團尙餘潛力面積相當於幾個臺北小巨蛋如下圖。(圖/綠色和平提供)▲▼綠色和平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兩年體檢報告。(圖/綠色和平提供)

這份研究也發現,大戶並不是沒有條件自建綠電,而且,從經濟面來評估,大戶投入屋頂自建光電,比外購再生能源至少能省下一半成本。

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專案主任洪昇邦表示,「《用電大戶條款》政策目標就是要藉法規的約束力量,讓使用電大戶投入資源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加速企業能源轉型。然而,條款生效兩年以來,過半的義務戶都採用購買憑證的方式來履行義務,沒有實際增加再生能源設置量;實際採取自設發電的義務戶,送件總量尚不及500MW,而已完工併網之案場又更少。這樣的發電量與大戶的用電量存在數十到百倍落差,不僅沒有反應大戶應盡義務,更拖累臺灣能源轉型的進度!」
綠色和平建議經濟部應速朝以下方向調整用電大戶條款,推動大戶付諸行動,並符合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1、 擴大認定範圍:將用電大戶認定門檻由契約容量5,000kW下調至800kW。

2、 提高用電大戶再生能源義務量:將2025年義務裝置容量,從用電大戶契約容量10%,改為至少實際用電量之20%;並依能源轉型目標,將2030年用電大戶義務量提升至實際用電量之30-60%。

3、 優先自建:提出更多差異化的方案,鼓勵自建發電設備,尤其成本與環境效益最高的屋頂光電,優於購買憑證或建置儲能設備。

經濟部為使用電大戶轉型,在2021年1月推出用電大戶條款,此條款施行前就飽受批評,被外界認為太過寬鬆、對義務戶過度輕放,以致於無法協助臺灣再生能源達標,綠色和平為此發起臺灣第1起氣候訴訟。

洪昇邦補充,儘管國發會主委龔明鑫透過公布淨零碳排路徑「12項關鍵戰略」,並信誓旦旦指出將用各種行動計畫來實現臺灣的淨零遠景,但主責能源轉型的經濟部管不動用電大戶的作為,恐怕最終只會讓臺灣2050淨零成為一場白日夢。

▲▼綠色和平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兩年體檢報告。(圖/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2年體檢報告。(圖/綠色和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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