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黑心業者挖天坑倒強酸廢液 台中環保局急籲:不要喝地下水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在雙十連假前接獲通報,清水區一處土地有不明槽車進出,隨即會同清水分局及保七總隊到場稽查,發現土地已遭開挖深約3公尺、長度約8公尺,還被倒入不明廢液,進一步檢驗竟是強酸,當場即查扣相關車輛機具,並將陳姓業者等3人依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送辦,其中陳姓業者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從台北偷運到台中」開挖2米深天坑倒強酸  不肖業者遭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

▲「從台北偷運到台中」開挖2米深天坑倒強酸 不肖業者遭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下圖)

▲「從台北偷運到台中」開挖2米深天坑倒強酸  不肖業者遭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

▲除了超大水坑外,該區也有不少填補痕跡。(圖/讀者提供)

環保局表示,現場查獲一輛槽車,該輛槽車來自北部貨運公司、也沒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車上載運來自北部再利用公司所收受的廢液,從台北運到台中傾倒,環保局立即啟動污染應變處理,防止廢酸液持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也派員抽除坑洞內廢液至酸鹼值恢復至正常值pH 6以上,並通報自來水公司檢視周邊是否有使用地下水及暫緩作為民生供水使用,也通知污染地點周邊約250公尺內住戶如有使用地下水,先暫抽取使用地下水。

▲「從台北偷運到台中」開挖2米深天坑倒強酸  不肖業者遭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

▲檢警查扣運載強酸的槽車一部。(圖/讀者提供)

檢警在7日當天將槽車李姓司機以現行犯逮捕,並通知陳姓負責人到場說明。檢察官於10月8日訊後,認被告陳姓負責人、李姓司機及承租土地的陳姓男子等3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均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姓負責人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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