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K性羞辱龍龍!呂秋遠「列10點精闢刺骨」 萬人怒:第7點最該死

▲▼(圖/翻攝龍龍IG、老K臉書)

▲龍龍控訴遭霸凌。(圖/翻攝龍龍IG、老K臉書)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脫口秀演員「龍龍」痛哭控訴,日前參加喜劇節目《炎上BURN》時,被薩泰爾班底「老K」性羞辱,像是在直播時,竟脫口嘲笑「被賀瓏(前男友)X過,性格變扭曲」等言論,讓龍龍情緒崩潰。對此,律師呂秋遠點出10條,「到底取笑與玩笑的界線在哪?」

事實上,老K於9月30日透過私人臉書寫下,「清者自清,認識我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實際上是怎樣的人,原本就討厭我或是會輕易被人洗腦的人是怎麼看我的,老實說我根本不在乎,我愛愛我的每個人其他人想怎樣就怎樣。」而他的發文被聯想是針對此次事件表達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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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今日凌晨在粉專表示,玩笑與取笑,往往是一線之隔,大部分人都很難分辨。包括我自己,也曾經對別人開過不好笑的玩笑,但關於人生這件事,時時刻刻都得要反省,犯錯、修正,都是常態,不要停止不前就好。

針對這起風波,呂秋遠也分析來龍去脈,全文如下:

關於老K對龍龍在表演時所開的「玩笑」,究竟是「玩笑」,還是「取笑」?他們兩個人,都是脫口秀旗下的演員,在參加節目時,龍龍發現老K的稿子裡,有調侃她與前男友感情的段子,於是希望可以刪除,當時老闆博恩也承諾這一段會拿掉。彩排時沒出現,但是在現場表演時,老K竟然還是當著四千多人的面前脫口而出:「喜劇圈有個爛人龍龍,前男友在我們公司,是個孬種」。事後龍龍覺得委屈,於是向博恩反映,希望可以刪除。但事後老K還是在直播時繼續「開玩笑」,稱「龍龍被前男友X過,所以整個個性變扭曲」。

等等,這當然是取笑,也不只是取笑。因為龍龍曾經在看過劇本以後就向公司反映,這一段必須刪除,她不願意這一段成為表演的橋段。這時候,公司可以拒絕,老K可以堅持,而龍龍可以不上台。但是,當公司承諾會刪除、彩排也沒有出現,這些所謂的「表演」內容,就不該在現場出現。這是故意的、而事後道歉即使不能彌補什麼,同樣也是必要的。但是,後來老K竟然又在直播裡對龍龍性羞辱,這件事情當然已經不是單純的取笑而已。

▲▼             。(圖/翻攝龍龍IG)

▲博恩淚崩公開認錯 龍龍遺憾「老K不道歉」。(圖/翻攝龍龍IG)

那麼,到底取笑與玩笑的界線在哪?

1.當這個玩笑說出口,笑的是大家,而當作題材的那個人沒「開心的」笑,那就是取笑。

2.被當目標的人,不能只是笑,而是開心的笑,才是真的笑。因為他當然有可能會笑,但是因為無力、尷尬、不知道該怎麼辦,並不是開心。那就不是笑,而是無奈。

3.還沒說,我怎麼會知道這個人會不會笑? 真的不確定,那就別說,或者拿自己開玩笑。拿自己開玩笑是最棒的,拿別人的血來暖自己,一點意義也沒有。

4.如果要做效果,請事先跟那個人溝通。他不能接受,那就別做。

5.真要取笑,就承認自己是攻擊與取笑,別拿任何藉口來粉飾自己的意圖。承認自己取笑別人,並且道歉;或者乾脆承認自己就是要與對方為敵,至少被取笑的人會舒服一點。

6.開玩笑有可能會犯法,輕微的是性騷擾防治法,與性有關的「玩笑」不被接受,那就是性騷擾;嚴重的是妨害名譽,可能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7.「我覺得這又沒什麼」,這句話很惡毒,因為代表傷害了人,還可以嫌棄對方太小氣、開不起玩笑。有什麼或沒什麼,不是開口的人決定,而是被傷害的人決定。

8.覺得自己是開玩笑,但是對方不能接受,那就是道歉而已,不需要說其他的理由。無論什麼理由,加在道歉之上,道歉就會顯得很廉價。

9.用「我這人說話比較直」作為開頭,往往他只是故意想要傷害你,並不是他真的很直,他就很機掰而已。

10.言論自由,是站在「對言論負責」的基礎上,而不是站在「他能講,我為什麼不能講的」基礎上。因為你就不是他,你本來也就不能為別人的人生負責。

底下網友一排怒炸回應,認為老K應該深思第7點,「重點是允諾當事人不播出,卻又脫稿而出,事後又拿出來說嘴, 誰不會抓狂」、「台灣的脫口秀就是以攻擊對方為出發,竭盡所能的挖他祖宗八代,我不懂這到底哪裡好笑」、「第7點真的很惡毒,你覺得沒什麼,但我就是覺得有什麼,將心比心一點都不難,過份」、「7真的很該死」、「我最討厭第7、9點,你覺得沒什麼不代表別人也會沒什麼,憑什麼用你的標準來衡量我,還有我也很討厭什麼事都說我說話比較直,那不是直,是白目,都成年人了,什麼話說出口會傷害到別人還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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