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劫殺前女友又圖辱屍 還假傳簡訊營造假象逃死定讞

▲▼示意圖,社會,暴力,家暴,毆打,虐童,酗酒,皮帶,恐怖情人,保護令,小女孩(圖/123RF)

▲新竹陳姓男子劫殺前女友,二審仍判無期徒刑。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男子陳冠霖因積欠一屁股債無力償還,竟覬覦戴姓前女友存款,以「最後一次聊天」為由將她騙到摩鐵,先以FM2迷昏,再將戴女勒斃,還企圖侮辱屍體,期間以戴女手機傳訊營造存活假象,還若無其事外出購物,最後冷血伴屍6小時。一二均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陳男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男(31歲)與戴女原為男女朋友,2019年6月間分手,陳男因積欠信用卡卡債、地下錢莊、親友借款等多方債務而需錢孔急,他得知戴女戶頭有20多萬元存款,竟覬覦她戶頭內的存款,於分手後的7月9日晚間預先備好FM2(Flunitrazepam氟硝西泮,屬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藥劑)後,假意邀約外出,謊稱要跟她最後一次聊天與喝酒,便載往汽車旅館。

凌晨時分,陳男將FM2摻入啤酒罐內,哄戴女喝下,藥效發作後陳男即洗劫其財物,戴女因驚覺遭下藥,起身想走,陳男自後抱住戴女並徒手勒其頸部,致戴女窒息而終至呼吸衰竭死亡。陳男殺人後,解開戴女IPHONE手機,並向戴女室友發送:「晚上我睡這好了」、「早上在回去換衣服」、「太累了」、「心好累」等訊息,營造還活著的假象。接著他脫去戴女屍體衣服,打算侮辱屍體,但因無法勃起作罷。

陳男接著以戴女手機登入網路銀行,轉出10萬元進自己帳戶花用,並試圖以戴女的信用卡、提款卡,繼續奪取戴女財物,但都失敗作罷。陳男最後擔心手機定位會讓警方找到自己,隨即破壞戴女手機並丟棄。期間陳男不僅外出購物,還在屍體旁吃泡麵,伴屍多時。最後汽車旅館員工發現戴女屍體而報案,警方循線逮捕陳男。檢方依照「強盜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戴女父親當庭請求判處陳男死刑,但合議庭認為陳男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其犯行尚未罪無可逭,未到處以極刑程度,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駁回上訴,仍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經最高法院審理,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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