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籲歐盟「制裁林鄭月娥」 北京:別當人權教師

▲▼林鄭月娥赴京報告「港版國安法」。(圖/記者任以芳攝)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關切香港民主派遭鎮壓,歐洲議會通過人權相關決議案,呼籲歐盟成員國考慮制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22日表示,反對這種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敦促歐洲議會正視香港已經回歸中國的現實,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摒棄雙重標準,停止充當別國的「人權教師爺。」

關於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華春瑩表示,我想再次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根本不是什麼民主人權問題,任何外國政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干預。歐洲議會的部分議員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推動通過所謂決議,是對中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中方表示堅決反對。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圖/CFP)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圖/CFP)

華春瑩強調,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重回安定,法治正義得到聲張,香港居民和外國在港公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據了解,歐洲議會今天通過人權決議案,在發布的新聞稿中提到,呼籲香港當局,立刻無條件釋放最近被捕的民主反對派代表人士,以及先前被依港區國安法顛覆罪名為由、遭到拘留的人士。並點名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等人。

對此,中國駐歐盟使團稱,中國政府治理香港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不是《中英聯合聲明》,任何國家和組織無權借《中英聯合聲明》干預香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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