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精品拍賣集團「阿邦師」盜用LV圖片 判賠908萬確定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最高法院將阿邦師判賠確定。(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二手精品拍賣集團「阿邦師集團」,未經同意,就在自家出版的書籍、海報、教材上,刊登使用法商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相關圖片及資訊。LV求償3千餘萬元,智慧財產法院一二審均判決「阿邦師」李正邦須與公司連帶賠償908萬元,並將判決書登報。案經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從當鋪起家的李正邦,經由網路直播經營二手精品,由於提供精準鑑定服務,引起網友注意,公司業務也蒸蒸日上,擴展成阿邦師集團,還曾獲總統蔡英文接見,引起關注。

而LV公司起訴指稱,阿邦師集團出版繁體字版的《LV防偽鑑定書》、簡體字版《求真與防偽─國際精品系列鑑定─路易威登系列鑑定》,並把LV著作物擅自重製在「國際奢侈品鑑定師Level1」課程教材中。這些著作均未LV公司授權,但阿邦師集團就使用LV商標,還在「LV防偽密笈十大絕招」宣傳卡片上,也使用LV設計的相關商標,侵犯LV的商標權;此外也使用LV公司攝影作品,這部份也侵害著作權,因此一併求償,總計LV公司求償3千餘萬元。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時,阿邦師拒絕賠償,辯稱自己不會對公司所有業務都事必躬親,也從未指使員工使用LV圖片;至於LV店內的布置、包包,任何人都可拍攝,並無盜用著作情形。

但一二審法院均認定阿邦師在書籍、海報、教材使用LV攝影圖,還在鐵門上彩繪LV包包,已侵害LV的著作財產權,另書籍及宣傳小卡中有使用LV商標,也侵害商標權。經過計算後,一二審均判決阿邦師與公司須連帶賠償908萬元,並將判決書主文登報。阿邦師不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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