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路拼112年完工…環團憂衝擊生態 怒批環評違法狀告環保署

▲ 侯友宜親坐鎮淡北道路環評過關 新北力拚2023年底完工通車。(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 侯友宜親坐鎮淡北道路環評過關,力拚112年完工通車。(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爭議24年的淡北道路今年1月15日在環保署審查,最後閉門會議不到10分鐘全案通過,當時新北市長侯友宜更親出席盼環評委員支持,並說該案年底要動工,預計112年完工。不過,環保團體今(28日)指出,這是在不顧各界齊聲反對其破壞環境又欠缺交通規劃的呼籲下通過的審查,彙整出環評處分中各項違法情事,提出《行政訴願補充理由一書》呈交至環保署。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張譽尹表示,淡北道路開發案103年環評遭到撤銷,提交環評二階審查,多次被環委要求補件再審,卻於去年8月更換新一屆環委後,首次審查就在10分鐘閉門討論後予以通過,而閉門會議,環委對此一爭議20餘年案件,完全沒討論,由原處分機關業務單位直接拿出在會前擬妥的審查結論,環委也未明示同意或不同意之情形,即在一片靜默之間通過,沒任何有意義的意見交流、集思廣義、交互辯證等符合合議制精神的程序,顯然違法,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應予撤銷。

▲▼環評處分違法爭議多,淡水居民狀告環保署(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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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譽尹表示,淡北道路開發案在閉門會議,環委對此爭議完全沒討論。(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淡北道路案行政訴訟承辦律師張智鈞律師說明,本件原處分雖稱系爭開發案與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並無顯著不利衝突不相容情形,但該案與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國家重要濕地)共用邊界,無緩衝區。與濕地保育法及「淡水河流域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之規定,重要濕地與周邊陸域,必須有相當之緩衝區,以有效降低周邊土地使用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干擾,明顯違背,應否決本件開發案之環評審查結論。

訴願當事人淡水竹圍居民魏伯任怒說,環保署在現任署長張子敬就職之後,在許多層面上走向消極、不捍衛環境的糟糕作法,有目共睹,像是在觀塘環評中,護航中油通過有嚴重破壞藻礁疑慮的天然氣接收港口;後來也證明中油的施工真的會嚴重破壞珍貴的保育動植物。新北市在淡北道路的可行性與環境衝擊面的報告裡,同樣有許多睜眼說瞎話的情況,像是堅持拓寬台二線不可能,所以一定要淡北道路,但在地立委跟議員都已經在今年向交通部要求拓寬台二線,證明新北市政府公然說謊。

▲▼環評處分違法爭議多,淡水居民狀告環保署(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環團怒指,淡北道路一案環評處分違法爭議多狀告環保署。(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同為訴願當事人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補充,淡北道路非但未能解決交通壅塞問題,更將變相造成鼓勵私人運具使用,與發展大眾運輸政策背道而馳。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表示,該案經4次小組、3次大會,共有7次會議,很少有案子會做此完整討論並有結果,過程都有直播,內容「不辯自明」,直播都可以清楚的看到,收到理由書會盡快在1個月內回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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